8.20.2010
【梅花心易】03--占卜論理訣
數說當也,必以理論之而後備。
茍論數而不論理,則拘其一見而不驗矣。
且如飲食得震,則震為龍,以理論之,龍非可取,當取鯉魚之類代之。
又以天時之得震,當有雷聲,若冬月占得震,以理論之,冬月豈有雷聲;當有風憾震動之類。既知以上數條之訣,復明乎理,則占卜之道無餘蘊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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